一、宗 旨
将研究中心建设成为在机场环境研究方面具有较高术水平,能发挥学科带头作用,成为对外开放的学科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支流中心。
二、研究方向和目标
研究方向:航空废油处理与资源化技术、航空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机场环境保护技术等三个主要方向。
研究目标:本工程中心建成后,通过机制体制改革、整合协同创新联盟的优势资源、汇聚行业创新要素、建立一流的科学研究平台等改革措施,汇聚优势科研资源,形成一支具有技术创新开发能力的高水平研究队伍,争创一批具有原创性国际先进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建立产学研示范基地,成果向相关行业转移和辐射,形成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成果转化及推广的长效机制,使研究所成为集科技创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产品开发、信息交流、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等多项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科研开发和产业技术推广平台,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支撑航空环保产业的技术创新驱动和可持续发展。
三、运行与管理体制
研究中心主管部门为滨州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研究中心实行 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四、组织机构
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着眼于目标,内部结构由中心办公室、综合实验室、科研开发部、技术服务部组成,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1)中心办公室
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包括:规章制度的制定、资料整理、文件管理、财务管理及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
(2)综合实验部
作为中心科研开发、实验、试验、技术开发等活动的主要硬件场所的管理机构,负责各实验室的任务协调和统筹安排,为中心的硬件管理机构。
(3)科研开发部
负责中心科研项目的争取、科研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新产品的研发、技术引进与消化、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是中心的软件机构。
(4)技术服务部
负责技术成果申报管理、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化、人员技能培训、整理科技情报等,是中心的对内对外服务机构。
五、开放方式
研究中心实行对国内外开放,协作共用。
研究中心根据科研究工作的实际情况发布研究中心开放研究课题指南,并提供优惠条件吸引有关同行来研究中心从事研究工作。
研究中心欢迎国内外专家、同行来研究中心进行合作研究或自带课题(经费)来研究中心进行研究工作。
研究中心积极创造条件,与国内外有关单位和者合作,培养高级研究人才。
研究中心为来室进行工作的国内外专家、同行尽可能提供方便条件,促进研究中心对外开放和出成果、出人才。
六、科研计划管理
研究中心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直接对研究中心负责,按研究中心有关规定进行研究工作。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开会期间,课题组长要到会汇报计划执行情况。各课题组每年应填报课题 “执行情况年报”报研究中心。
七、科研经费管理
研究中心主要经费来源为科研事业费(包括研究中心运行经费和研究经费)。研究中心将积极开拓渠道,努力争取国内外各方面的支持,筹集研究经费。
研究中心研究经费实行独立核算。
研究经费按科研课题一次核定,分年拨付。双重资助的科研课题,研究中心核给预算差额部分。
研究经费使用范围、研究中心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收费办法、研究经费结余处理等具体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研究中心承担的国家、部门及其它各类课题的研究经费,均由研究中心财务处统一管理。
八、科研成果管理
研究中心资助的研究课题取得的成果(结果),发表论文时,著研究中心名,注明完成者所在单位;研究中心部分资助的研究课题,可并著研究中心名与完成者单位名。论文发表前,要报经研究中心审阅。
研究中心资助与部分资助的研究课题,取得的成果归研究中心和完成者所在单位共有;自带经费和课题来研究中心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归完成者所在单位所有。
研究中心资助和部分资助的研究项目完成后,由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按有关成果鉴定管理办法组织鉴定。有关材料由研究中心存档备查。
研究中心取得的成果,由其依托单位统一归口报请上级各项成果奖励。
九、附则
本条例由滨州市固体废物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研究中心可根据本条例,制定有关其它管理办法、规定。